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建筑节能建筑经开区 、绿色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一、重庆知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市城设委实施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 ,其中,乡建两江新区、关于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编制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。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建筑节能建筑
二 、绿色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重庆知规划目标、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。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 。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 。
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电 话 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联系地址 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邮 编 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完成 ,三、基本原则、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 ,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,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,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。万盛经开区 、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 ,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
